各中标企业及配送企业(供应商):
2013年度抚顺市医疗卫生机构医用耗材及检验试剂集中采购项目原定于2014年4月30日结束(采购周期一年),经市药品和医疗器械集中招标采购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将2013年度抚顺市医疗卫生机构医用耗材及检验试剂集中采购项目中标结果延期执行,具体方案如下:
一、采购期限
2014年5月1日起顺延2013年中标结果,具体期限待资质审核结束后另行通知。
二、操作程序
(一)中标企业和配送企业按规定结清代理服务费。
(二)获取招标文件
1、中标企业和配送企业凭“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及“税务登记证复印件”购买《2014年度抚顺市医疗卫生机构医用耗材及检验试剂顺延采购招标文件》,现场及电汇购买均可,电汇必须用公司账号汇款。
2、购买标书后,企业在平台首页点击“投标方”,输入用户名密码登录平台,在“延标管理”菜单项下点击“招标文件下载”自行下载。
(三)招标平台操作
中标企业及配送企业点击“投标方”登录平台进行相关信息的录入
1、企业信息录入(中标企业及配送企业操作):包括注册地址、生产或经营范围,联系方式等。
企业在平台首页点击“投标方”,输入用户名密码登录平台,在“延标管理”菜单项下点击“企业信息调整”将页面中项目填写完整后,点击保存。
2、产品信息录入(中标企业操作):包括新注册证号(注册证到期重新换证,注册证号变更的产品);注册证到期日(没有更换新注册证的,录入原注册证到期日);是否同意按实际采购价延标。
中标企业在平台首页点击“投标方”后,登录平台,在“延标管理”菜单项下点击“产品信息调整”,填写新注册证号及注册证到期时间,并选择是否同意按实际采购价延标(中标价与实际采购价相同的不必选择)。操作结束后在每个产品的前面打勾,每一页点击保存。
(四)递交延标审核文件。中标企业及配送企业网上操作结束并保存后,再根据招标文件要求准备相关资料于2014年5月16日下午16:00前递交。
三、延标审核规定
1、在规定期限内未报送相关资料至招标代理机构审核的企业视为自动放弃延标资格。
2、延标产品中标价不得高于近两年辽宁省范围内医疗卫生机构实际采购价。
3、未通过延标审核的企业及品种作废标处理。
4、2013年度备案采购品种仍作为备案品种顺延到下一采购周期。
5、中标企业和配送企业未按规定结清代理服务费的不能参加下一年度的集中招标采购工作。
6、其它问题请递交书面材料(加盖企业公章)至代理机构。
招标文件发售地点:金药商务网络有限责任公司抚顺分公司
地址:抚顺市顺城区浑河北路62号西侧 市中心血站2楼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14年4月21日开始,每天9:00至11:30,13:30至16:00(节假日休息)。
中标企业及配送企业网上延标操作开始时间:2014年4月22日
招标文件费:150元/本。招标文件售出不退。
投标文件报送截止时间:2014年5月16日
收款单位:金药商务网络有限责任公司抚顺分公司
开户行:建设银行抚顺市河北支行
账号:2100 1647 3080 5250 0031
联系电话:024-57801926 024-57801959
传真:024-57801959
招标平台网址:http://fsqx2013.gmmeb.com
电子邮箱:fsjy2010@163.com
抚顺市药品和医疗器械集中招标采购领导小组办公室
金药商务网络有限责任公司抚顺分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