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海虹医药电子交易中心有限公司于2016年6月23日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上提交的2016年佛山市直医疗机构第十二批医疗设备(采购项目编号:FSWA171612P)公开招标采购公告,因笔误原因,现将原公开招标文件部分内容作如下更正:
第4分包:佛山市中医院高能紫外光治疗仪(分包编号:FSWA171612P-04)公开招标文件第61页“5.2商务条款响应表”的“序号7商务条款要求”中:
原内容为:交货完工期:合同生效后 30 天内完成并可交付验收
现更正为:交货完工期:合同生效后 60 天内完成并可交付验收
因更正内容不影响投标文件的编制,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不变,《公开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不变。
二、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7月21日上午9时30分
三、联系事项:
(一)采购人:佛山市中医院
地址:佛山市禅城区亲仁路6号
联系人:肖先生 联系电话:0757-83067024
传真:0757-83067025
(二)采购代理机构:海虹医药电子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地 址:广东省佛山市禅城区季华五路广发大厦二十层
联系人:黄先生、李先生 联系电话:0757-83636066、83636019
传真:0757-83636061
财务部联系人:周小姐 联系电话:0757-83636076
传真:0757-83636088
网址:http://fs.emedchina.cn 邮编:528000
(三)采购项目联系人:黄先生、李先生
联系电话:0757-83636066、83636019
特此公告。
发布人:海虹医药电子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二〇一六年七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