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药械采〔2017〕14号关于公布2016年第一轮四川省体外诊断试剂投诉信息核查结果的通知
各相关生产经营企业:
根据《关于2016年第一轮四川省体外诊断试剂被投诉产品信息确认的通知》(川药械采〔2016〕213号),投诉信息已完成核查,现将结果通知如下:
一、投诉信息经核查属实(经论证不属于本轮体外诊断试剂集中挂网阳光采购目录范围)的产品(见附件1),全部暂停挂网。
二、投诉信息经核查不属实(经论证属于本轮体外诊断试剂集中挂网阳光采购目录范围)的产品(见附件2),公示三个工作日(2017年1月18日-20日)后,恢复挂网。
咨询电话:028-69061913
四川省药械集中采购服务中心
2017年1月18日